船舶应当将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残油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收集、储存,并交由港口、码头、装卸站或者相关单位依法处理,禁止向水体排放。
采购需求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杂居小区等范围内进行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清收(含船舶垃圾清收)、道路及城市家具冲洗、公厕、中转站管理养护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计划于2024年2月19日开标。
泉州海事局、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按职责加强港口码头垃圾、船舶垃圾等的源头管控,生态环境、工信部门指导督促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二)健全完善海上环卫机制和衔接体系。
及时将水面漂浮垃圾、河滩垃圾清理至船舶垃圾舱,并对船舶垃圾舱等易受污染部位做好消毒。 03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含船舶、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上门收集作业及垃圾收运过程中,交付垃圾时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及时将水面漂浮垃圾、河滩垃圾清理至船舶垃圾舱,并对船舶垃圾舱等易受污染部位做好消毒。 03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含船舶、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上门收集作业及垃圾收运过程中,交付垃圾时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首个船舶垃圾污染防治项目重庆巫山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巫山县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是三峡集团实施的首个船舶垃圾污染防治项目,主要为保护三峡库区水体和长江岸线。...工程包括1个300吨级船舶污水泊位和1个300吨级船舶垃圾泊位,日处理船舶生活污水900立方米,日接收长江清漂垃圾250吨。
七、2021年重点工作(一)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严峻复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每日对全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区域核酸检测、机场、港口涉外船舶垃圾、进口冷链等收集点的医疗废物以及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
第十七条 参与海上风电场施工、运维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船用燃油,按规定做好污油(水)、生活污水及船舶垃圾的收集与处置,并做好文书记录。
督促船舶依法依规收集、转移和处置包括塑料废弃物等垃圾,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定期排查,依法查处整治船舶垃圾违规排放行为。将民航塑料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民航行业监督执法信息库,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
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内河港口船舶、码头生活垃圾清理整治,督促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转移、处置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垃圾,加大船舶垃圾违规排放行为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