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公示根据《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节能〔2019〕98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复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据《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和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严格相应化学品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
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大力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加强进出口管控,落实化学品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等有关文件要求。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按照国家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源头防控作用,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在南平、三明、龙岩等市化工园区新建项目实施化学物质“禁限控”管控措施。...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评定标准。以印染、皮革、农药、医药、涂料等行业为重点,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绿色替代。
全文如下: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经信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本年度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及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十三五”时期,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山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实施指南
“十三五”期间,累计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174家、园区14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4家,数量列全国前列,成功培育第一批97家省级绿色工厂;19家企业承担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建设项目,25家企业入选国家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共60家企业入选。根据《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节能〔2019〕98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工作。
推进钢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认真落实评价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评价管理。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行动计划,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科技等重点行业,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再创一批市级和国家级绿色工厂。加强动态管理,对绿色工厂示范企业按计划开展“回头看”。2. 推动绿色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