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大气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对北京竹曦印务有限公司处以25000元罚款。...通环监罚字第7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竹曦印务有限公司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违反了《新大气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