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及城市生 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工作。...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药品、杀虫剂、温度计、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第六条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一条 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鼓励相邻县(市、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第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及城市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工作。...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一)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药品、杀虫剂、温度计、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在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上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给予保障;通过规划布局,预留和控制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并在规划管理过程中积极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全文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3〕117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自《上海市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本项目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收集、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式实现濮阳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市经济开发区境内,拟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收集、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式实现濮阳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投资 30538.61 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电池车间,内设8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并在1#电池车间内预留空地上建设4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效单晶n型异质节电池片8gw。...项目浓酸废水和浓碱废水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含氟废水和碱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化水站排水、工艺冷却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废铅蓄电池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接收“倒酸”电池、再生粗铅、铅膏铅板等违法行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