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2025年年底前,全省新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
《关于盐城市城投格洛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6 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12 万吨/年废酸(折标量)及10万吨/年废盐协同利用处置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盐行审投资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城投格洛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本项目6.6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12万吨/年废酸(折标量)及10万吨/年废盐协同利用处置工程工艺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盐城市城投格洛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小区生活垃圾物业直管运行模式中,建议制定规范的条例和搭建畅通的渠道,加强居民对物业混装混运的监督,同时便于相关问题的反馈。作者单位: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其中,表现最突出的就是投拣不分家问题,居民在投放垃圾时存在严重的混投做法,除了易腐垃圾分类相对精准以外,在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之间,混为一体投为其他垃圾的做法占比偏高。
(三)车辆管理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车辆应落实专车专用并执行厂内计量管理制度,严禁任何承运单位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与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车辆混合使用或混装混运。...市属设施计划总量由城投老港公司向市分类中心申报,区属设施计划总量由相关焚烧单位报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向市分类中心申报。
对居民未分类的垃圾投放进行计量收费,由其自行承担垃圾混投带来的人工分拣或低效处理成本。这样能强化居民的责任意识,以负向激励倒逼其承担垃圾分类责任。三是多主体参与将行政监督转为社会监督。...我国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年来,多省市报告了垃圾分类政策推进取得的积极效果。
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投放至指定的收集容器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投,如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处置。
为确保垃圾分类成果,今年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完善“大分流”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机制建设,杜绝混收混运现象,并推动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2023年,宜昌中心城区将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杜绝垃圾混收混运现象,县市建成区、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100%;完善大件杂物一体化清运机制,确保大件杂物“日清日结”;全域推进公厕驿站化改造
为避免混投,非居民厨余垃圾外的其他垃圾也按此标准计量收费。...为避免混投,非居民厨余垃圾外的其他垃圾也按此标准计量收费。二、执行范围为稳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政策,上述收费标准先行在三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试行。
着力破解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的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的问题,提升市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能力。一是摸排厨余垃圾产生情况。...进一步规范大件垃圾处置,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设置1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并选取显要位置向辖区居民公示。三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每个示范小区必须设有2处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