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中国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新出台的《森林资源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购买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非针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替代履行,而是针对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替代履行。
赔偿义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优先用于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允许无责任第三方代替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第八条(部门职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管行业管环保”原则,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指导生态环境损害的调查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蹄疾步稳,环保综合执法改革、环境信用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改革取得突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
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设立“联合河(湖)办”,破解了跨界河流治理难问题,推进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等重点制度改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生态环境损害被界定为“因污染环境、...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而引发的损害有两种类型:第一,对他人人身、财产等私人利益的损害;第二,对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害,又被称为生态环境损害或纯生态损害。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生态环境损害被界定为“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关键词: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解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而引发的损害有两种类型:第一,对他人人身、财产等私人利益的损害;第二,对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害,又被称为生态环境损害或纯生态损害
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改革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重点责任部门沟通和协调,推动形成部门间协同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
此外,人员配置和能力严重不足;线索排查难、索赔启动难、鉴定评估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磋商规定不完善等具体问题的存在都对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落地形成压力。...他说,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在全国范围初步构建。
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文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体现了国家层面对生态环境修复问题的重视。...目前,根据“损害担责”原则,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责任主体确定为生态损害的责任方与实施方即赔偿义务人,受害方为利益损害的代表者,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