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依法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四是中央财政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结合财力状况逐步增加转移支付规模;根据生态效益外溢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和脆弱性等特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实施差异化补偿,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
第十六条 对在生态功能...根据生态效益外溢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和脆弱性等特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实施差异化补偿,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
4月8日,北京延庆区山区河道水毁修复及生态功能提升工程(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415750.83元。
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3.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以外,发生造成生态功能显著下降或者丧失的环境污染
2000年以来,国家相继发布了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和流域水环境控制单元划定,初步建立了不同生态环境要素的空间分区及管控体系。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存在明显差异在制度定位和目标上,《意见》提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对象是土地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则围绕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功能提升目标,针对影响生态和排放污染的行为,聚焦好(优先保护)坏(重点管控)两头,进行预防性和控制性管控,把该保护的区域科学地划出来
坚持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的底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二)强化空间管控。
到203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管护巡护、保护执法、...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约束、保护优先,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加强空间规划引导管控,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评估人为活动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制定生态修复措施。...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管护巡护、保护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