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法》规定按总投资额来计算处罚金额,未明确如何核定总投资额,随后两部委联合发出《指导意见》,明确总投资额可分为六种情形进行核定,解决了执法难题,具有很强的实操性。...笔者曾办理过这类情形的复议案,《环评法》规定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由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流动资产投资额两部分构成,当事人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只对项目建设期所发生的投入资金建设内容进行了评估,对项目前期购置土地的资金
同时环评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二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才能决定此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环评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这个我就不解释了,环评法实施小20年了,现在依旧这个样子。(7)环评评审没有标准,行业江湖气息过于浓重。评审会把好报告说成不好,或者把不好的报告说成好报告,是常有的事情。...(3)红顶中介——其实在环评法颁布之前,国内就有做环评这项业务了,90年代就已经颁布环评导则了,当时搞环评业务的单位主要就是各环科院所,正式的环评资质制度实施后,这些环科院所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红顶中介,
答:200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确立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适应新形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要求,《环评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以下简称《总纲》)均进行了多次修订或修正。
《环评法》加大了对编制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力度。但由于注册环评单位没有门槛,一个环评单位可以注册几个“马甲”,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者受到严重处罚后,可以无缝切换到“马甲”单位承揽业务。...新《环评法》的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但遗憾的是大部分地方并没有对建设单位的处罚,而是将板子打在了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身上。
修订环评法,并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研究,明确将碳排放管理要求纳入固定污染源环评—许可—执法全过程管理体系。其次,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一是持续完善以碳排放权交易为主的经济管理体系。
如属于重大变动,则应按照《环评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工建设,严格落实《环评法》要求,对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动的,请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节选示意“报告表”不设等级对于环评而言,有几个关键带3的年份,如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93年第一批技术导则颁布、2003年《环评法》颁布,报告表“不设等级
尤其是2003年出台的《环评法》明确要求开展规划环评,为强化和规范园区环境管理提供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