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陕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
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同年12月向四川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在执法检查过程或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的,应当判别为生态环境损害或初步判断存在生态环境损害,并及时告知局法规科,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和赔偿工作。...符合生态损害赔偿调查评估情形的,执法人员在违法行为调查(侦查)取证时,应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固定生态环境损害事实和证据。
自治区依法实施下列环境保护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四)排污许可制度;(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区分生态环境损害可以修复和无法修复分别规定赔偿义务人的修复和赔偿责任,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磋商的内容,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统计等改革,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环保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推进排污权有偿交易和使用研究探索。
第三方技术单位鉴定本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总计86.60万元。...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吴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吴川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没收扣押的相关物品;陈某水等人承担赔偿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时,为查明生态环境损害程度和损害事实,委托相关机构或者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鉴定评估报告、专家意见等,可以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第九条 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启动后,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损害调查。调查应当围绕生态环境损害是否存在、受损范围、受损程度、是否有相对明确的赔偿义务人等问题开展。
“企业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之后,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可引导赔偿义务人到这里来开展替代性修复。”...作为生态修复可视化、集中化、大众化的载体,梁鸿国家湿地公园已落地10余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鸢尾园”,废弃果林“蝶变”为赏花胜地。
第五条 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后,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林业碳汇损失的测算方法可以参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森林(试行)》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