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排污单位可以同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步审批。...同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可不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积极推动物联网等新型信息化技术,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服务工作中的应用。...第九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运输证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等主体资格信息
纳入本市集成电路重点支持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在实施最优可达技术并采取最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其新增主要污染物(含重点重金属)总量可在全市或地区通过政府统筹、排污权交易等方式平衡。...简化项目部分重大变动情形的环评审批产业园区内集成电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不变,仅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重大变动的,在重新报批环评时可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重点针对变动部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严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从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全面推进全市钢铁行业绿色转型升级,试点实施金烨钢铁加氢冶炼项目,引导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鼓励钢铁企业实施实质性兼并重组。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三)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五)项目可研、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核准、备案)要件是否完备合规,符合开工要求;(六)项目建设资金渠道是否已经落实;(七)项目单位是否被依法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八)项目是否已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资金支持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单位和个人提供防治污染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统计、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建设。...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十条 自治区依法实施下列环境保护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适用于废活性炭综合利用过程污染控制,可作为与废活性炭综合利用过程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本文件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使用热处理再生技术综合利用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入厂分析、收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工艺要求、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综合利用产物技术指标控制和运行管理要求
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成果应用路径和效果,面向企业、公众和第三方技术机构共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成果。(二)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衔接。...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着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完善指标体系,拓展评估范围市、区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部门要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做好必要的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