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并由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其年产互联条光伏焊带3000t/a,年产共9400t/a的互联条光伏焊带及年产1600t/a汇流条光伏焊带现已投产,该产品于2021年6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各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因有偿委托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环评编制、自主验收、设施运维、检测等服务,便认为第三方机构的违法行为与本企业无关,撒手不管。...该环保工程公司作为涉案废水处理设施的治污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其偷排生产废水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案情描述2023年8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发现,杭州市上城区某民营医院已于2022年2月完成扩建项目自主验收。
2023年4月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青电建设函〔2023〕3号对“西宁北750kv输变电工程”进行了自主验收。...(四)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杜鹃750kv变电站于2022年建成投运,属于“西宁北750kv输变电工程”。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已由原来的审批部门组织验收调整为企业自主验收,但有色金澳公司2020年印发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还在要求要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启示意义】本案中,执法人员灵活运用多个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对该单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进行充分论述,使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是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求更加高效地抓好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为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江苏省查处了一批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件。
2019年建成第一条生产线并投入生产,2020年9月完成第一条生产线环境保护设施的自主“三同时”验收,2021年12月建成第二条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第三条生产线尚未开始建设,目前项目总年产能约6000吨。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小钢圈轮毂、矿用车轮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记录的丙烯酸树脂漆的使用量与实际不符,同时该单位在建设项目存在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情况下仍然提出验收合格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