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需求日益增加;另一方面,随着监测技术手段的日益发展进步,我们逐步将业务扩展到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的各方面,包括针对领导批示、环保约谈、群众举报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对一些环保信用等级高、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检查豁免及环保约谈制度,通过市场经济手段让守法者有位,违法者出局。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但强化环境立法,而且也特别重视环境执法,既“督企”又“督政”:针对违规企业,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针对地方政府,要求不断强化环保约谈和问责、挂牌督察,特别是要自上而下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未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四种情况,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基础上,增加了三项环保约谈情况
1.3 标准更新推进力度加强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2+26”城市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的背景下,环保工作党政同责、同步追责,环保约谈日益频繁,严厉,推动地方政府、钢铁企业加强超低排放标准推进力度
在环保督察过程中,环保约谈是重要的督政手段,发挥着震慑、警示作用。在新一轮督察中,约谈工作也将会加大力度。“通过约谈一个,推动一片工作,这才是我们的目标。”
环保约谈年年有,但生态环境部此次约谈更有鲜明特点。此次约谈主旨明确,主要集中于自然保护区的环保状况,不仅约谈林业部门负责人,还约谈相关地方的主要负责人,这意味着约谈对象更广泛。
一、唐山市政府会同省环保厅公开环保约谈丰润区8月10日上午,(唐山)市政府会同省环保厅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就丰润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降反升问题,公开约谈丰润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特别是点名通报批评和环保约谈,对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办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成效显著。回头看近尾声曝光力度不减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即将结束,但是生态环境部对一些环境污染问题曝光的力度不减。
环保约谈已实行多年,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更是约谈力度不减,从约谈、通报到问责,生态环境保护保持高压态势。...近来环保约谈取得了很好效果,今后约谈力度仍会加大,督促地方政府切实传导压力,落实整改。此外,针对重点问题还要开展专项督察,移交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