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用清洁煤炭推广牢牢把握“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对于没有集中供暖条件以及电代煤、气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采用“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的模式,用优质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
对暂不具备清洁采暖条件的地区、偏远农村区域,可使用清洁型煤、优质无烟块煤、兰炭等清洁煤炭进行替代,采用“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
(二)民用清洁散煤推广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对于没有集中供暖条件以及电代煤、气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的模式,用优质无烟煤、清洁型煤等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
散煤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散煤消费量逐年降低,2020-2021年供暖季推广清洁煤用户77.6万户、清洁煤49万吨、节能环保炉具51357台,全市425家备案散煤网点正常经营399家,存煤能够满足群众日常用煤需求
“冬病夏治”,全面遏制燃用劣质煤炭,对未完成清洁取暖替代、气源或其他清洁能源不能保障的区域,建立确村确户清单,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实行清洁型煤和成型生物质燃料兜底,做好2022—2023年度取暖季燃料和环保炉具供应保障工作
一是实施“煤改醇基燃料”;二是实施“节能环保炉具”替代;三是做好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四是强化散煤治理工作信息公开;五是强化散煤日常监管。(三)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比如,在农村、边远地区,通过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推广生物质环保炉具等多种方式,推动当地能源消费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在能源消费水平较高的地区,提高人民群众清洁高效能源使用比例,完善社会消费绿色低碳能源的政策支撑体系
比如,在农村、边远地区,通过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推广生物质环保炉具等多种方式,推动当地能源消费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在能源消费水平较高的地区,提高人民群众清洁高效能源使用比例,完善社会消费绿色低碳能源的政策支撑体系
440家、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322家、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50台7629.4万千瓦,实施集中供热改造12万户、“煤改气”“煤改电”替代7.54万户,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5038台,更换环保炉具
2020年采暖期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可使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