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主体对煤电投资态度大相径庭,颇为耐人寻味。去年出台的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就有打消相关投资者疑虑的“破冰”意味。...观察煤电投资市场,“一股新势力”正在潜滋暗长,他们大多是地方能源投资公司,手握一定煤炭资源,对新增煤电项目所持的态度积极主动。其中,有些公司原本就“脱胎”于煤炭行业。
2023年11月印发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后,意味着现行的煤电单一电量电价机制将正式调整为“两部制(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让煤电企业的收入结构更稳定、更多元,有可能会助推国内本就高涨的煤电投资热情
2023年11月印发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后,意味着现行的煤电单一电量电价机制将正式调整为“两部制(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让煤电企业的收入结构更稳定、更多元,有可能会助推国内本就高涨的煤电投资热情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6年以来煤电投资收益率一直在电源结构中垫底。
某央企发电集团相关人士告诉《能源》杂志,“各大集团的基本判断是煤电效益并不好,所以对煤电投资的积极性不高。”
否则,存量煤电可能会自生自灭,增量煤电投资就会无人问津。求之不得,寤寐思服。在煤电企业热切的期盼中,容量电价终于犹抱琵琶半遮面,款款走来,一颗颗悬着的心有惊无险,安然落下。...否则,存量煤电可能会自生自灭,增量煤电投资就会无人问津。从现有的电力系统条件考虑,如果没有煤电积极参与,那么,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只能是空中楼阁,电力可靠供应必定“无枝可依”。
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渗透率的不断提高,煤电充分发挥顶峰能力为新能源的不确定性兜底,同时提供调节能力为新能源的消纳提供空间,其利用小时数将逐步下降,这部分成本如不能及时疏导会对煤电投资、建设、运营带来巨大压力
长期看,煤电容量电价为煤电投资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收益预期,有利于恢复煤电投资信心,提升煤电机组新增投资积极性。三是提升调节能力。...降碳退煤的约束、发电小时数下降以及亏损的现实压力,严重打击了煤电投资的积极性。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改变了煤电项目投资成本的回收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电企业生产经营压力。
国网能源研究院财审所价格室主任张超认为,在“双碳”目标及能源转型下,降低煤电企业成本疏导风险,为煤电投资提供一定程度稳定的预期,进而保障中长期发电容量充裕性,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
希望双方以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为契机,在煤电投资、新能源开发、电力交易、碳资产交易、煤制气生产及销售等能源多领域积极开展深层次合作,同时围绕新材料、金融投资、市场开发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推动双方合作尽快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