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改善,实现源头保护与全过程修复治理,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持续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到2025年,完成荒山绿化3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200万亩,开展重要湿地生态修复1.5万亩,晋升国家湿地公园1处,新增国家重要湿地1—2处,开展小微湿地试点建设20处,推进全省9616万亩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严格保护和分级管理
到2025年,完成荒山绿化3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200万亩,开展重要湿地生态修复1.5万亩,晋升国家湿地公园1处,新增国家重要湿地1—2处,开展小微湿地试点建设20处,推进全省9616万亩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严格保护和分级管理
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流、湖泊、湿地,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适度降低老城人口密度,加强新城新区与老城联动,合理控制新城新区职住比例。
青藏高原生态空间内的用途转换,应当有利于增强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冰川、荒漠等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青藏高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的监督管理,定期评估生态保护成
加大对山脉、湖泊、湿地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退耕还林还湿、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湿地用途管控等案件,促进于桥水库、七里海等湖泊湿地有效发挥生态功能。
本次发布的十件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专题典型案例包括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涵盖森林、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湿地、雪山冰川等生态系统要素,涉及青藏高原珍贵濒危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鄱阳湖流域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和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作。科技、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商务、市场监督、气象等其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针对黄河流域内蒙古段、大兴安岭嫩江上游水源地、额尔古纳河流域、西辽河重要源流区、“一湖两海”、察汗淖尔及额济纳绿洲等重点湖泊与湿地生态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实施退牧还湿、退养还滩、湖泊与退化湿地修复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针对黄河流域内蒙古段、大兴安岭嫩江上游水源地、额尔古纳河流域、西辽河重要源流区、“一湖两海”、察汗淖尔及额济纳绿洲等重点湖泊与湿地生态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实施退牧还湿、退养还滩、湖泊与退化湿地修复
(一)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以内的水域和陆域(含孤山岛);(二)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指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的区域;(三)绿色发展区,是指湖泊生态黄线与湖泊流域分水线之间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