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培训指导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清洁生产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面向政府主管人员、评估验收专家、企业和咨询机构技术人员开展清洁生产政策标准、审核流程及方法、评估验收等专题培训。
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应将评估验收所需费用报请地方政府纳入部门预算。(四)加强宣传,深化认识。...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于2024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辖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各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问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或年产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相关评估标准,对厂区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进行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且评估指标得满分的,按其升级改造投入金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2023年底前尚未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的企业(详见附件2),请有关区县生态环境局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二、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按计划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情况,由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向社会公布。
四、此次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进行评估验收。...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五、省厅将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特别是企业相关信息公布、宣传培训、方案实施等工作环节进行抽查;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评估验收,本年度评估验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放许可证申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voc“一企一策”等环境保护咨询机构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专家出具的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执行,并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指南》的验收程序报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可参考本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调整、完善规范性引用文件;——补充相关术语和定义;——调整后评价工作程序;——删除环境影响后评价大纲的编制要求;——调整、补充、规范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增加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要求;——增加清洁生产分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