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陆海统筹不断加强、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我国海洋环境质量虽然总体稳中向好,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
第五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负责。国家实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三)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优。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94.5%,全国排名第2。海洋表层沉积物质量保持“优”等级,海洋生物质量基本稳定,入海河流11个断面持续消除劣ⅴ类水质。
措施内容《规划》聚焦城镇污水和船舶码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强化等问题,针对性设计了“十四五”期间在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公众临海亲海空间等3个方面10项目标指标,计划从6个方面落实相关措施...根据《规划》,2025年珠海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达成目标:全市海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消除劣ⅴ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公众亲海获得感显著提升,亲海空间整体品质得到改善,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福州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一以贯之地实施“海上福州”战略,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保障海洋生态安全为重点
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全部达标,其中4个断面水质达到优良;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国控入海河流消劣,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为100%(省任务92%),近岸域水质优良比率平均值达到86.9%,海洋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态势基本形成
“十四五”是青岛做好经略海洋大文章、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的关键时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践行期,这对海洋环境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10个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以美丽廊道、美丽岸线、美丽海域为重点的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布局基本形成,海洋环境质量稳定提升
海洋环境质量短板全面补齐;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升,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80%以上重点海湾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人民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的需求基本满足
海洋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近岸海域22个国家考核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90.9%以上,其中2020年达到95.5%,连续8年稳居全国前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