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企业要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优化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罐型和密封方式,物料储存和装卸过程、污水收集、储存和处理设施等环节“应收尽收”,推动低效“冷凝+吸附”设施升级改造,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专项检查和效果评估,提升重点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配备自行巡检能力
第二阶段(2024年5月1日-9月30日):重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臭氧污染精准防控,紧盯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第二阶段(2024年5月1日-9月30日):重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臭氧污染精准防控,紧盯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全面提升动静密封点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更换和清理维护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蓄热体、过滤棉等治理设施耗材,确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强化有机废气旁路综合整治
对疑似泄漏区域进行vocs溯源检测;对生产装置开、停工及检修过程无组织vocs逸散进行抽查检测。(估算每年约检测20万点次,三年约检测60万点次)。
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为重点,按照《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提出的10个关键环节,开展源头、过程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完成重点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确保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以外购单体为原料的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以外购单体为原料的合成橡胶制造、以外购单体为原料的合成纤维聚合体制造等行业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储罐、装载、污水集输/储存和处理、加热炉、排放控制要求
,增加设备与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红外检测等要求;泄漏检测上,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
督促石化、化工等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全面提升动静密封点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有机废气旁路综合整治,确需保留的应急旁路要加强监管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