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李某瑞等人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废铅蓄电池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被告人官某、高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两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查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黄某祥、胡某根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法院审理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止丰、丙椿违反国家规定,干扰重点排污单位斯望公司自动监测设施,排放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均构成污染环境罪。...如皋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顾雪红副院长如是说“该案是本院判处的首例以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入罪的污染环境案件,本案的裁判警醒重点排污单位及社会化运维单位人员,均应依法依规履行法律义务,切勿贪图一时小利,对自动监测设施数据弄虚作假
三是针对突出问题严格法律责任,配合最高法、最高检修订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了污染环境罪定性量罪的标准,明确了对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比如说环评、监测,还有温室气体排放
综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千万元。...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罚金。被告单位某污水处理公司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敖汉旗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等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关涉案人员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到1年不等,并处罚金。【启示意义】本案发生地点位于戈壁沙漠边缘,较为隐蔽,接群众举报得以告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该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罪,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固阳县公安机关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脪陇公司、被告人沉柒、沉拾、穴卖、元枚、磉久、辰饰、仰漆、枉浏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致使公私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该团伙犯罪人员众多、分工明确、点多面广、作案隐蔽、情节恶劣,为近年来福建省查办最大的集“供应、生产、销售”全环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国家规定,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下列行为,或者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