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管理规定第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十一条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政府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水文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建立县级专业化管护平台,依托城市供水、水务供水等专业化公司或专业化机构,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力争2025年前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一、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1.加快编制完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水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排水管理相关工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务、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排水管理相关工作。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为加强小水电管理,保障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我厅修订了《浙江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七)小水电发展规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修订,在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小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小水电发展规划。
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生态环境、规划资源、绿化市容、科技、商务、农业农村、水务(海洋)、市场监管、邮政管理、教育、统计、财政、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工作的领导,将绿色转型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署推动相关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生态环境、规划资源、绿化市容、科技、商务、农业农村、水务(海洋)、市场监管、邮政管理、教育、统计、财政、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工作的领导,将绿色转型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署推动相关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商务、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绿化市容、农业农村、交通、水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财政、科技、教育、机关事务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负责本领域无...一是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明确相关部门编制行业规划应当包含无废城市建设内容;二是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他表示,东湖高新区是中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政府需求和发展规划与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业务领域高度契合,合作空间广泛。...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希望深度参与东湖高新区水利水务、市政管网、生态环境治理等业务领域,充分发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优势,扎根东湖高新区,融入属地经济开发,助力东湖高新区和武汉新城高质量发展。
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和绿化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容环卫管理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市容环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完善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容环卫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