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万吨,其中,工业源(含非重点)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4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8.1万吨,生活源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52.5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氨氮排放量为0.1万吨。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997.2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 7.65 吨、987.45吨和 2.19 吨。废水中总氮排放量为1545.64吨。
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核与辐射安全方面。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低于1.3起/每万枚。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182.0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30.12吨、1147.14吨和4.82吨。废水中总氮排放量为4056.38吨。
图1 2021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分源排放量 单位:万吨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7.72万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分别为0.14、1.44、7.97万吨。
案例八:常州市新北区某公司涉嫌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案9月8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中载明,氨氮排放总量指标为0.103(+0.02)t/a。
超额完成了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910万吨,较2015年累计减排20.86%;氨氮排放总量0.3331万吨,较2015年累计减排25.59%。
超额完成了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910万吨,较2015年累计减排20.86%;氨氮排放总量0.3331万吨,较2015年累计减排25.59%。
废水排放方面,选取废水cod及氨氮排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10%以上。全市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燃煤火电平均供电标煤耗303克/千瓦时,较2015年下降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