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对11名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对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分别判处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吴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吴川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没收扣押的相关物品
另外,南京检察机关还对该污水处理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最终,胜科水务的罚款金额加上环境修复费用达5.2亿元。
判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生等5人,连带赔偿因污染环境造成的受污染土壤清理处置修复费166.9968万元、生态恢复治理费2.2869万元、修复效果评估费22.37万元、鉴定事务性费用49.5万元,共计
2022年5月20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污染环境罪对温某某、雷某某、李某某、梁某1、苏某某、黄某某、刘付某某、黎某某等参与非法处置铝灰的2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的公益诉讼可邀请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专业人员及其他技术专家担任听证员,对碳汇认购在固碳释氧等生态服务功能方面的作用进行听证,最大限度提高社会公信力
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2018年至今年6月,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38.8万件、民事公益诉讼5.9万件。...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统筹发挥刑事、民事
邀请检察机关全程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多部门信息共享、证据互用、共商共研,以有力的证据追究了违法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第一批“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在创新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完善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探索生态环境损害替代修复模式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供大家学习借鉴。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监督工作,做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衔接。
签约仪式上,石留喜指出,本案是通过碳汇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有益探索,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式,使得“认购碳汇”直接写入判决书主文。...在签约现场,江龙林介绍了怀宁县林业碳汇工作开展情况,怀宁县检察院对该院办理的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情进行简要回顾,并介绍了该案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