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解读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加权平均购电价、新增损益、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目录销售电价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正式文件印发的用户用电价格,电价水平中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增值税,通常简称为目录电价。我国从1961年开始执行统一的目录销售电价。
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前,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扣除平均购电价及输配电损耗后确定;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后,逐步过渡到“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定价。
《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就明确: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
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与输配电价之和乘以峰谷浮动比例,再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
基础电价指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扣除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运行费三项之后的电价。新政之下,新能源汽车用户可以在白天利用公共桩充电,享受工商业低谷时段的电价优惠。
如广东将代理购电与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机制相衔接,明确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含交叉补贴)、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山东推动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机制并轨,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中不满
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电力用户价格按照“保底零售价格+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不再另行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