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发展方式】 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放射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基本原则】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第十二条【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举报制度,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或者证据的实名举报人
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配合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源头防治优先,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规定。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省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固废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第十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将集中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建设纳入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增加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配合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工作,引导村(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减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