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排污单位可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第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污泥处置的专业技术能力,相应资质齐全(提供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批复证明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b包、c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应当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联网。...第十二条【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备案】排污单位应当在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申请联网。
海洋工程排污单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审批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已取得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的工业排污单位可自愿申请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二)明确核定权限。参与长三角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由青浦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定。
:3.1 (1)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回执(有效期应符合本次服务期限);(2)投标人至少具备下列要求之一:①投标人具有污泥处置相关的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并具有污泥处置相关的环保验收报告或环保验收意见
支持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或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主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鼓励未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且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未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可将多份《排污许可证变更单》一并载入排污许可证。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审核新申请或者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时,可以按照职责分工及排污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二)取得的成效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现垃圾填埋场超限超库容外已逐项进行整改,并加强场区的管理和巡查,严格按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发生重大环保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