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机液体储罐和装载废气升级治理。...因实施低挥发性vocs原辅材料替代而产生的工艺过程、配套设备等必要改造的项目,不支持仅替换原辅材料而无任何工艺改造的项目。2.末端治理。
优化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罐型和密封方式,物料储存和装卸过程、污水收集、储存和处理设施等环节“应收尽收”,推动低效“冷凝+吸附”设施升级改造,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专项检查和效果评估,提升重点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配备自行巡检能力
4.有机液体储罐改造。如内浮顶罐实施“全接液浮盘+高效边缘密封”改造、更换低泄漏呼吸阀、油气回收设施升级改造等。5.“绿岛”项目。...因实施低挥发性vocs原辅材料替代而产生的工艺过程、配套设备等必要改造的项目。2.末端治理。
第二阶段(2024年5月1日-9月30日):重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臭氧污染精准防控,紧盯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第二阶段(2024年5月1日-9月30日):重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臭氧污染精准防控,紧盯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石化、合成材料、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制药、专用化学品等行业的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对六类无组织排放源项核算许可排放量,包括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包括采样),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和调和损失
(二)ldar检测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密封点及全厂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罐顶附件,采用照片法开展ldar建档工作,相关信息满足政府和集团公司vocs综合管控系统平台要求,并每半年开展ldar检测一次
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为重点,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排查整治,确保2023
对年挥发性有机液体贮存能力大于10吨或年使用有机溶剂量大于10吨的排污单位,许可vocs的排放量。在执行报告和环境管理台账中填报vocs实际排放量和治理措施等信息。
对ldar、工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废水筹集与处理、vocs现场检查要点等做了详细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