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简称“自然之友”)上诉要求,判令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永久停止建设,彻底消除对绿孔雀等珍稀物种生存的重大风险。
2020年3月20日,纠葛两年半的“云南绿孔雀案”一审判决出炉,戛洒江一级水电站项目被判“立即停止”。...绿孔雀就在那里,环评机构为何看不到2017年8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发起了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要求停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
详情点击 环境部:将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决定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能否实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15日表示,针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现场调研,责令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同时,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对陈氏苏铁进行评价,新平公司也未对陈氏苏铁采取任何保护性措施。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若继续建设,将使该区域珍稀动植物的生存面临重大风险。
目前,自然之友等4家环保组织已向生态环境部提出申请,请求生态环境部依法撤销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相关环评批复。这几家环保组织认为,只有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永久停建,绿孔雀的栖息地才能免遭破坏。
》和《关于责成开展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函》。...(以下简称“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详情点击“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3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详情点击“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3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
同时,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对陈氏苏铁进行评价,新平公司也未对陈氏苏铁采取任何保护性措施。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若继续建设,将使该区域珍稀动植物的生存面临重大风险。
同时,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对陈氏苏铁进行评价,新平公司也未对陈氏苏铁采取任何保护性措施。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若继续建设,将使该区域珍稀动植物的生存面临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