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家、省、市级督察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在2019年实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基础上,2020、2021年开展市级督察“回头看”。二是聚焦重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同时,零”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铁腕治污常态化;以市级督察为重点,不断健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本市已完成12个区的市级督察和一批专项督察。这次对4个区督察完成后,将实现第一轮市级督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