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为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提供银行资信等证明材料);9.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应提供 2021 年以来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若2023年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20年至2022年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3.6 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报告正文、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或损益表)及附注等主要内容)。
(4)财务要求:本项目需要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