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台套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要求:无4.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被暂扣视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要求:(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被暂扣视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自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未被列入政府安监系统
2.5招标编号:cweme-202404zjjh-s001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5.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5.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