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以下职责分工,共同开展扬尘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等施工活动和使用裸地停车场扬尘污染防治,以及公路的清扫保洁和绿化工程、绿化作业、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土石方、建筑原料等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材料堆场、表土堆场等临时设施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并采取遮盖、洒水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扬尘、沥青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加强营运期废气防治管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建筑垃圾堆场环境综合整治(临时工程)的废气主要为建筑垃圾堆场开挖扬尘、装卸粉尘、车辆扬尘、破碎、筛分粉尘等。...②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的主要废气为物料装卸粉尘、车辆扬尘、破碎、筛分粉尘。
第四条(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一)排放扬尘的在建工程、混凝土搅拌站、易扬尘干散货码头堆场等单位(以下简称“易扬尘单位”)应当根据本市住建、交通部门的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安装和运行在线监测设施。
加强物料运输、储存、工艺生产、厂区地面等环节粉尘、扬尘无组织排放管控。规范堆场建设,碎砂石等易起尘物料原则上入棚入库,设置雾化喷淋系统定期抑尘,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封闭的需用防尘布覆盖,禁止裸露存放。
施工工地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硬质围栏围挡;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对回填土、砂石等堆放材料采取遮盖措施,控制运输车速,以减少扬尘量;加强对物料
(牵头部门:兴城生态环境分局)五、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港口、码头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管)二、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必须采取篷盖或密闭等措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
、渣土、砂石等散装及流体物料运输车辆的管控,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和防尘措施,避免道路扬尘污染;应当加强砂石开采加工、物料堆场等行业企业的扬尘管控。...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应当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限值要求。
2座渣仓分别设置1台干式静电除尘器;备用煤场设置为半封闭煤场,同时设置防风抑尘网和洒水抑尘装置;石灰石堆场内卸料前对较干燥的石灰石采取喷水加湿措施,石灰石的湿度控制在6%左右,以减少卸料时的粉尘飞扬,堆场采用编织袋覆盖减少扬尘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含临时出入口)、主要道路(含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马道)、材料堆场、加工区、仓库等场地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配备扬尘污染防治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费使用登记台账,保留扬尘污染防治费接收和使用凭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进行扬尘监测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