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论坛工业废水处理创新技术交流会大湾区化工污水整治高峰论坛城镇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与修复技术研讨会青山绿水与环境综合整治科技研讨会广东省电镀行业绿色清洁生产创新交流会大湾区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环保论坛第十届环境卫生创新技术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排放水污染物。
4.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水污染防治项目。5.危废、医废等固废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6.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项目。
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
高质量实施一批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以及其他污染治理等项目。
汉江、丹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船舶污染防治第九条(船舶水污染物收集处置) 船舶水污染防治实行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原则。...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法负责进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船舶生活垃圾在岸上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排入码头市政污水管网或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船舶生活污水处置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
,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