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垃圾处理费用。...十)商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餐饮经营企业、超市、商场、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十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及城市生 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动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和超定额垃圾处理费累进加价机制,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加价幅度,发挥价格机制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对公众开放的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
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转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管,对有害垃圾处置厂(场)和设施进行监管。...市商务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管理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共同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负责监督指导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有条件的居民区可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集中投放点,鼓励相邻区域共建共享,或采用电话预约、移动回收等方式上门收集。...以居民区为重点,推广“撤桶并点(撤桶建站)+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定点监督指导”“点站(房)联动+物业运行”或“定时上门收集”等分类投放模式,鼓励共建共享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精细分类设施。
第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应当遵循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0吨/天,集中转运至巢湖市中材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项目进行集中无害化、规范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实现无害化、资源化、科学化,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
截至目前,城区1417个居民小区3313个分类投放网点实现“五有”改造全覆盖。分类收运体系基本形成,城区配备垃圾分类收运车317台,其中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收运车84台,有害垃圾收运车辆8台。
第八条【设施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按照规划配置和建设,与分类投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理系统和垃圾种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服务半径等要求相适应,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环境污染防治。
涉及集中供餐的单位,按照四分类标准,设置可回收垃圾桶、厨余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三、实施范围松原市中心城区(含前郭县城区、宁江区城区和松原经开区城区)。具体包括:(一)公共机构。...(四)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指危害比较小,没有再次利用的价值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