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
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意见的通知按照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层土壤处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国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将14种新污染物纳入重点管控清单。
详情如下: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23〕1号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等特定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我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表(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拟以公告形式发布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
编制印发《淮北市“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保持方案》《淮北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实现在线自动监测
1.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广西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废物排查与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北海市相应方案中有关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排查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及工作进度情况报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