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第五章 坚持“三水”统筹,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节约与管控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整治与监管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修复与完善第六章 加强管控修复,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第一节 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第二节
为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新时期全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特编制本规划。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齐齐哈尔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坐标和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土壤环境保护和黑土资源永续利用
、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力推动阳江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新增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款,出台《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6项规范性文件,落实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修复责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加强全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保障工矿企业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结合四川省实际,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环境保护,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