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固体〔2019〕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等有关要求,加快实施《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
其他固体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以及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有分工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范并组织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处理设施、场所建设。
对出现预警情况的,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核实处理。产废单位发起转移联单后,省平台会自动向移出地、接收地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推送提醒信息。...(五)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过程监管重点监管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含自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记录,至少包括投料记录、运行参数记录、原辅材料使用记录、辅助燃料使用记录、用水用电记录、利用产品产量和次生危险废物产生记录等
》(环办固体〔2023〕17号)要求,现将四川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建议公告如下:一、全省危险废物产处情况根据2022年度危险废物申报情况,全省产生41大类危险废物,共计604.67万吨。
补足本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提升飞灰、废盐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多种类别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以及其他具有环境效益高、公益性强等特点,可有效减少填埋量,节约土地资源的项目。
第十条【项目设计】 项目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方案设计,主要包括:总体工艺方案确定、焚烧主厂房布置方案、设施构成方案、飞灰和炉渣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总图布置方案、厂内交通、绿地、公用管线布置等。
》(环办固体〔2023〕17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2023〕74 号)要求,现将2023年广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建议公告如下
鼓励建设土地节约型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鼓励建设安全可靠、先进稳定、绿色低碳的危险废物焚烧残渣处理项目; 鼓励打造“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升改造
现有巴中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有1家,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配备热解气化焚烧生产线1套,设计处理能力10吨/日,高温蒸煮灭菌生产线1套(目前作为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备用设备),设计处理能力3吨/日,移动式应急处置车
2022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39.99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 41.13万吨。说明:因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原因,个别指标数据分项之和与总数有少许差异。...集中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二、废水污染物2022年,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0832.8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