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市生活垃圾按照标准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包括含汞物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工作,对生活垃圾中分拣出的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进行监督管理。...(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荧光灯管、含汞温度计
》中列明的废荧光灯管、废含汞血压计、废含汞温度计、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废铅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
比如,涉及处置含油变压器的,应有废油回收储存设备和相关处理措施;从事制冷剂回收利用等经营活动的,应严格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从事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汞废旧照明设备回收利用经营活动的,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
无任何产废设施:与上述三种设施类型均无关的危废可选此种产废设施类型,如:更换的含汞照明灯管、沾染危废的包装容器及无生产设备的汽车维保单位产生的危废等。...危险特性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明
》中列明的废荧光灯管、废含汞血压计、废含汞温度计、废药品、废油漆等;(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所列的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
、废含汞血压计、废铅蓄电池、废镍铬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三)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和废钯铂催化剂除外;对含汞、砷、铅、铬、镉、铊、锑等重金属的危险废物需注明上述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有一般固体废物的成分含量相关佐证材料;5.转移运输过程中的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021年10月9日,司法鉴定报告显示,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浸出毒性检测,浸出含毒性物质有重金属和无机物、苯酚、丙烯腈、硝基苯;毒性物质含汞、铅、砷、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