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做法不同,减罚标准很难把握中国环境报:各地法院在刑事案件中适用碳汇认购作为替代性司法修复模式的做法不同。在实践中具体产生了哪些问题?
海南一中院始终坚持引导被告人原地或异地补植复绿进行生态修复,但海南森林覆盖率高,传统补植复绿往往找不到适合种植的地点,本案被告人认购林业碳汇既符合案件特点,亦能高效便捷实现替代性修复目标,可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修复提供新路径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司法修复制度,打造零碳社会广泛参与模式,构建森林碳汇全民宣传机制。
11月16日下午,遂川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局签订了《遂川县公益诉讼环境资源审判“碳中和”生态司法修复林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决定在遂川县泉江镇新寨村、东皋村及雩田镇雁林村山场建立“碳中和”生态司法修复林示范基地
的指导下,同安法院等三方开展合作,依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旗下农业碳汇交易平台、海洋碳汇交易平台,着力打造生态司法和碳汇交易平台之间的直通机制,建立“蓝碳+绿碳”的“双碳”生态司法修复模式
2017年以来,共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530人,起诉651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352件;督促保护5万余亩耕地、林地和水域,清除固体废物29万余吨;设立林业、渔业司法修复基地8个,
5月,连江县人民法院创新海洋碳汇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在审结一起破坏海洋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判决对受损的海洋生态以认购海洋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这是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进行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
武平县林业局依据《龙岩市关于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试行)》,委托专业机构测算涉案被毁森林资源碳汇价值量,评定被告人林某滥伐阔叶树损失碳汇价值量。...据悉,本案系武平法院首次在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是该院探索“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中的又一司法实践,旨在督促被告人在采取植树造林及管护等“补植复绿”等措施恢复林地植被的基础上
近日,多省发起对于生态环境破坏判决首起“碳汇认购”案,福建龙岩市出台《龙岩市关于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试行)》,通过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可量化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森林碳汇修复模式
《工作指引》明确和细化了森林碳汇补偿机制的基础前提、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实施流程等主要问题,通过司法与行政在生态治理中的执法协同创新,建立龙岩市司法“绿碳”基地,高效联动探索森林碳汇补偿融入生态司法修复机制...近日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岩市林业局联合出台《龙岩市关于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通过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可量化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森林碳汇修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