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垃圾处理费用。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国家标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再利用、可再生的产品,减少生活垃圾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动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和超定额垃圾处理费累进加价机制,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加价幅度,发挥价格机制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第十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是指易腐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和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等
,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烟蒂、灰土等。
(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学校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知识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源头减量。倡导“绿色办公”,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使用再生纸制品。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开展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行动。...2025年年底前,全省新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分类转运设施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