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编制说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2日附件1宁德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按照《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五)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及“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各区应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收集计划,指导收集试点企业开展收集工作,并对辖区内废油收集单位开展年度评估工作。...鼓励企业按照《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冀环固体〔2023〕225号)要求,与京冀企业合作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业务。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11月,围绕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巩固提升试点工作成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其中明确了试点地区、收集规模、收集范围、收集种类、试点时间。
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023年评估“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点对点”利用豁免试点单位;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不及时依法转移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防范环境风险,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江西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
支持各市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鼓励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支持省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在工业园区设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
《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优化我省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经对已申请试点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同意开展大连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公示如下。...根据辽宁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具备危险废物综合焚烧能力、较专业的技术能力及较高的污染防治水平、社会责任感强的处置单位,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