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严格落实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属地监管职责,牵头负责区级审批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完成报告表备案,并作为变更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依据。...(四)实施“零增地”改扩建项目环评备案管理产业园区内的集成电路制造及配套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在实施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零增地”集成电路改扩建项目时,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由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2023年截至12月底,全市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10家,总核准规模47.51万吨/年。...;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危废收运单位收运率偏低。
(二)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支持现有持证经营单位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原则上不建议新建同质化的危险废物物化处理设施;(三)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单位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全省共有工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87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13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焚烧处置能力约92.79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能力约114.64万吨/年。
2022年,全省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利用量为45.4万吨,利用负荷率为11.3%;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处置量为2.6万吨,处置负荷率为7.7%,其中,焚烧负荷率为27.6%,填埋负荷率为8.7%
鼓励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用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信息化措施。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协助其生成并领取电子标签、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等。
截至公告发布日,全省共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68家,利用、处置总能力402.34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40家,集中处置能力11.125万吨/年。
依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新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持证单位,以及依据《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固定污染源,应动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市管固定污染源包括:(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上海化学工业区四至范围内的固定污染源;(3)持有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
推行政府主导、企业共享的工业园区统一环境监测,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