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阅其2020年7月编制的危废核查报告中,废试剂瓶为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证实存在擅自倾倒危险废物行为。经进一步开挖,共产生废试剂瓶及沾染土壤共计2.5吨。
已经完成核查的企业,都会形成一份名为“危废核查评估”的报告,里面详细记录了企业的信息、固废和危废的类别、产生量以及利用和储存情况。江北新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将以此作为管理依据,今后定期对企业进行复查。
为防止部分企业滥竽充数,地方环保部门在招标前,应对各竞标单位的专业水平进行预考量,避免一些与危废核查要求不符的技术单位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