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禁收集贮存反应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成分不明和环境风险不可控的危险废物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三、工作安排(一)试点单位申报为保持试点工作的延续性,各地试点单位优先从《福建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推进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表2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贮存情况(单位:吨)三、医疗废物怒江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为全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022-2023,全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76.031吨,处置量为876.031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据统计,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83.62万吨(含医疗废物0.25万吨),上年度贮存量1.15万吨,委托利用处置50.27万吨(其中委托市内集中利用处置38.52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川渝危险废物“点对点”综合利用取得进展,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取得突破,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能力不低于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
2018〕943号)精神,结合喀什地区实际,调整医废处置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收费对象和范围医疗废物处置费是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后向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取的费用
3.试点单位应根据申请收集规模、收集贮存量及中转周期合理设计贮存面积,其集中收集点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800平方米。...二、试点内容(一)试点收集危险废物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外,可收集以下范围的危险废物: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积极协调会商,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统一布局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场所,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指导。
(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自贡城矿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项目,收集能力5万吨/年,试点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不得将硝化棉、电池、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防止出现废物自燃现象。二是建立管理台账。...按照“优先循环利用、其次焚烧无害化处置、尽可能减少填埋”的原则,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相结合,建设和完善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实行区域共建共享,就近利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