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经营许可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落实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原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试点许可有效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3、严禁收集贮存反应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成分不明和环境风险不可控的危险废物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
二、试点内容(一)试点收集危险废物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外,可收集以下范围的危险废物:
全省共有工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87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13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焚烧处置能力约92.79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能力约114.64万吨/年。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裁量权基准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2.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截至2023年11月,全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8家(不含医疗废物),共涵盖29个危险废物类别,核准经营规模共计83.19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收集单位6家(含小微收集试点...全市含铜废物(hw22)经营许可能力为32.95万吨/年。
三、试点申请程序(一)试点申请试点单位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的,给予开展试点工作。...2.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作为收集服务的重点,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各类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机构等社会源;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产废单位,其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
严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准入关,强化现场核查和专家审查,聘请国家和外省权威专家参与技术评审,有效提升审查审核质量。...同时,8个市(州)及格尔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全面投入运行,日处理医疗废物能力59.8吨、转运能力64.2吨。
全市医疗废物(hw01)经营许可能力为1.1万吨/年。...全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经营许可能力为13.9万吨/年。普通医疗废物(hw01)产生量1.1万吨,为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全部委托本市2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优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但其他手续尚在办理中的项目,在属地政府或企业书面承诺完成时限条件下实行承诺审批;对管理规范没有处罚记录的经营许可延期直接审批;对疫情期间6家综合收集试点单位经营许可到期的单位
严格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经营许可管理,不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七)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区内的实际处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