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处置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十)市场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十一)邮政主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快递包装物、快递企业的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报告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达不到环保标准和不按照规范进行处置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12.牵头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保障工作,指导环境监测尤其是疫情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空气环境应急监测,按职责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集、转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
医疗废物处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时,由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为主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医疗废物转移出医疗卫生机构后,由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为主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药安全使用和假农药、劣质农药、回收农药废弃物的安全处置监督管理。(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指导。
不得将硝化棉、电池、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防止出现废物自燃现象。二是建立管理台账。...以《固废法》施行和“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准确把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防治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强化市级统筹、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资源化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大力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
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绿化作业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市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五条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产废单位应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分类管理,不得将硝化棉、电池、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防止出现废物自燃现象,影响我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五、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一)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固体废物台账、申报登记等环境管理要求,指导其依法依规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