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从事农用地开发利用活动或者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用地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建立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部署,制定全省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矿山修复等技术。
完成126个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类别划定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步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底数,有序推进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对未达到污染物特别排放值有关要求的,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具体支持范围包括:(一)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三)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四)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调查;(五)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六)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不得超过资金总规模的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应当以农用地和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制药、农药、焦化、电镀、制革、印染、铅蓄电...省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安全利用、风险管控、修复等技术规范。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根据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就是俗称的“土十条”的要求:各地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并按照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二是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农用地或者建设用地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是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与建设用地对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出台的标准一样,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28日同时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但是,该标准主要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筛查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