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发布《天津龙源南港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内,项目用海包括海上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海上光伏场区位于南港工业区东南部围而未填的大港池中部区域
而光伏用海的问题也日益突出。2023年11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主要针对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要求。
1月3日,福建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发布《国投电力北岸东乌垞a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该项目拟建于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东乌垞村,配套10mw/20mwh
2023年12月2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的通知》,就用海方式和用海范围界定、审批要求、有偿使用等方面给出相关要求。根据文件,海上光伏项目以光伏方阵垂直投影外缘线外扩10米距离为界
12月1日,2023江苏新能源投资论坛在连云港成功举办,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成立。连云港市能源集团作为全市能源产业发展的投资主体,统筹全市能源产业的投资和运营,统筹开发全市海域使用权,统筹运营管廊和管道等能源通道以及油气煤等能源类码头的特许经营权
日前,有网友咨询,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后,海上光伏项目需要缴纳的海域使用金是按照什么比例和标准进行缴纳?是否和其他确权者按一定比例分摊海域使用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此做出答复。原文如下:问:您好, 想咨询下
11月27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详情如下:《关于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通知提出,用海项目需排他性使用海域的特定层空间(水面、水体、海床或底土),且不妨碍其他层空间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仅对其使用的相应层空间设置海域使用权
行业专家、相关协会、电站业主、优秀光伏企业代表等300余人汇聚于此,围绕“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及‘十四五’展望”、“光伏产业链价格走势”“新能源大基地发展现状”、“海上光伏用海及海洋环境”、“分布式光伏的变局与机遇
江苏省内确权沿海光伏用海项目共18个,其中南通沿海涉及项目10个,区域海域面积约42.3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达39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