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地方人民政府统筹使用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应当优先用于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等。...第九条 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中央财政按照下列分类实施补偿(以下称分类补偿):(一)森林;(二)草原;(三)湿地;(四)荒漠;(五)海洋;(六)水流;(七)耕地;(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水生生物资源
沿区域内官桥河、小涵河实施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修建约1.9千米生态护坡、构建约1.7 万平方米陆域植物群落,构建本土生物恢复系统,平整修复基底湿地约1万立方米、恢复水生植物群落约4千平方米。
(2)水生生态:工程所在河段已形成多级开发格局,老鹰岩一级水电站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剧河流片段化。受大坝阻隔、水库淹没影响,鱼类生境将发生较大变化,库区及相关河段鱼类资源结构也将发生变化。...主要保护措施:将支流礼约河及流沙河划为鱼类栖息地进行保护,并开展生境修复。采用鱼道过鱼方案,对已建的瀑布沟黑马鱼类增殖站进行改扩建,依托其开展增殖放流。在深溪沟水电站补建过鱼设施。
加大江河、湖泊、水库、湿地等保护与修复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沿河沿湖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等工程,培育水生动植物,恢复水体自我净化能力,系统恢复水生态功能。...规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地)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指导重大项目选址,合理引导产业布局。三是强化监测网络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按要求开展全生命周期水生生态监测,并开展拦鱼、过鱼及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和下水库水位剧烈变动下的鱼类适应性研究,结合成果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环保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
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提出长江保护修复行动指南,系统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水资源、水生动植物资源
湖泊有11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水华面积比例、水生植被覆盖度、浮游动物群落结构、自然岸线率、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营养状态...当前,我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河湖水生态系统严重失衡,蓝藻水华频发,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长江保护法有关要求,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实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安肇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以及水生态环境监管等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农药、化肥合理使用;负责推动乡村户内厕所建设;清理安肇新河流域非法水产养殖,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水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水生态监测,水生态监测对引导地方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具有重要作用。那么,水生态监测主要监测什么?有哪些监测指标?指标设定有何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