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成后,可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力,同时对电力结构调整、带动绿色工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都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六、建设项目及运行要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要求,施工及运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防范风险事故,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将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主要项目...第七条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一)对行业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有重大支撑和示范意义的项目;(二)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
在充分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项目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协调发展的共赢格局。
“生态优先、融合发展”,要求充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打出“组合拳”,保障项目用地。
第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享受良好生态环境的权利和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检举、控告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念兹在兹、尤为关注,亲自擘画了“强富美高”新江苏宏伟蓝图,要求江苏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从党中央决策部署看,从“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创立,到“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民生关切,再到“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要求,“生态”都是重大命题。
在当前“微利”特点愈发显著的态势下,不论是基于行业内在升级演进,还是顺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的外部趋势,工业企业的低成本减排降碳与绿色转型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紧迫需求。
赔偿义务人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也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的不足,努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切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