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项目也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降低成本。电网侧独立储能的收益模式分为三大部分,包括新能源租赁收益、电能量市场收益以及辅助服务市场收益。
探索通过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等方式在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等光伏、风力资源富集区域布局一批装机规模3万千瓦以上的独立储能电站,鼓励我市新型储能企业参与青海、新疆、内蒙古等新能源高渗透率地区电源侧配建储能建设
发挥众创、众筹、众包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多种创新模式的作用,聚集各类创新要素,结合场景应用,引导中小企业参与“三首”产品研发。加强众创成果评价和供需对接,促进成果转化。
同时,持续完善“揭榜制”“挂帅制”“赛马制”,试点开展重大项目“总师制”“pi制”和产业创新类项目“众筹制”等新型科研模式。建设全球人才高地。
依托平台聚合用户,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试点,充分挖掘储能、充电桩、光伏、通信基站等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提高闲置储能资源利用率,支持探索储能“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等多元化商业模式,引导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
依托平台聚合用户,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试点,充分挖掘储能、充电桩、光伏、通信基站等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提高闲置储能资源利用率,支持探索储能“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等多元化商业模式,引导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
鼓励新能源项目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或租赁等模式配置新型储能电站。2.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
(一)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方式。由发电企业或发电企业与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投资建设储能电站,发电企业通过与联合体签订容量分配合同等方式确定落实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容量。(二)租赁方式。...从节约用地、规模效应、风险防控等因素考虑,鼓励新能源发电项目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和租赁的方式配置储能;对确不具备上述两种储能配置条件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暂可采用自建方式落实储能配置。
(一)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方式。由发电企业或发电企业与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投资建设储能电站,发电企业通过与联合体签订容量分配合同等方式确定落实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容量。(二)租赁方式。...从节约用地、规模效应、风险防控等因素考虑,鼓励新能源发电项目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和租赁的方式配置储能;对确不具备上述两种储能配置条件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暂可采用自建方式落实储能配置。
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其中第一种方式由项目所在地市组织布局落实。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